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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 23 April 2011

Taman Sukun 6

今天,我又去探望我的妈妈。这一趟的探访已是时隔了两个月!很对不起,我原本是打算每个月都探望你一次的,但是我并没有做到!

我九点半出门,大约40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。我很吃惊,因为我第一眼见到妈妈时,她的眼睛周围是黑色的。还好看久了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。而且,妈妈消瘦了不少!妈妈告诉我她的儿子已经失业两个月了,恰恰好跟我的爸爸类似,只是我的爸爸已经找到了暂时的工。

原本他是做晚班的,但是由于一个星期得载我的妈妈去医院三四次,因此铁人也会倒。妈妈还告诉我,她一个星期得洗肾三次,一次RM200,一个月就得花费RM2400。因此,她现在的环境真是不乐观。对于没有收入的她来说,这笔额外的开销简直就是在伤口上撒盐!我真的很担心她。

她告诉我,现在她到处去领援助金咯。她跟福利部申请,跟马华、民政申请,甚至连光明日报和光华日报也不放过。其中,光明日报的记者已到她家拍照,相信不久便会刊登于报章上请求大众乐捐帮忙了。

她还说她的妹妹的女儿现在已在新加坡当医生了,还在那儿买了一栋房子。她有在新加坡那儿买几片贴膝盖的舒缓药贴给我妈妈,妈妈说贴了之后真的是会消肿、止痛,只是这是暂时性的啦!我现在担心的是,即使妈妈拿到捐款又能花多久?以长远来讲,她日后的生活又会怎样?

令我更忧虑的是,她即使坐着也会气喘!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见她气喘了!看见她这样,我又帮不到忙,我感到很无助、自责!或许就像大家说的那样,以我当时的成绩,我应该争取报读医科的!倘若我是医生,我就可以在经济上帮补妈妈一点,还可以免费给妈妈看病。我,真是悔不当初!她甚至告诉我她已经几次一个人在家时不省人事了!几次都是得麻烦救护车送往医院接受治疗。

我十一时就回家了,因为妈妈要去Maybank领一年一度,民联创办的RM100回馈金,顺道去不知道是马华还是民政的办公室,因为议员要见她。我到了大道才想到我忘了给妈妈钱。虽然只是区区的RM50,但是这至少是我的一点心意,或多或少能够帮到她一点吧。妈妈,你真的要好好保重啊!

虽然这次也是有经过Alma,但是我并没有一丝怀念,或者是想去走一趟的心理,反而是没有留意到原来我已经过了Alma。或许,我已心无杂念了吧。看见了妈妈这样的情形,我顿时感到很羞耻。比起她,我的困惑根本就是小事一桩!

下午去我公公的家,公公又告诉了我一个蛮有趣的格言:“打工仔有三忌,即导演不做,矿工不做,还有盐场不做”。这是因为不论你做得有多好,一位导演总是会被众人“弹”,不管你多杰出,总有不爽你的人;矿工更惨!生命天注定,工作时间天注定及环境恶劣;盐场工人呢,则皮肤不好,他们的手脚异于常人。

我们还在报纸上看到一句有关稀土厂的句子“人弃我不取”。我当即告诉公公我投资的哲学是“人弃我不取,人取我评估,取人所未取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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