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早上去了地藏宝殿颂梁皇宝忏,是其中一个超度的经文(除了三时系念之外)。过堂后,我便离开去开Grab来赚钱了。完成了我当天最后一个顾客(去Gurney Plaza)后,我便打道回府了。在我经过Jalan Ru 1,进入Jalan Zoo,打了signal+确定前方没有车后,我便弯右进Lintang Paya Terubong 4、再多5分钟就到家啦!
但是,在我弯进一半后,突然听到“碰”的一声,我当下就瞎傻了。下车一看,我跟电单车相撞了,骑士左膝盖破皮流血,右脚疼痛,还使不上力。他的年龄大概跟我差不多罢了。看他还清醒的,所以我便在我车周围拍照。
惊奇的是,那些拖车的人,来自不同公司的,很快便来了。其中一个还说,我们附近也一起发生了更严重的车祸。他们都问我需不需要他们的服务(拖车、修理、报警、索赔)。我打电话给妈咪,叫她叫爸爸马上过来看,因为我是想他帮忙看破绽的,但是他一到,就跟了那些拖车的人谈论这起车祸。我要他安静,可是他还是继续讲。在我请教了CM Loh后,我便叫他回家了。
晚上跟CM Loh去了案发现场后,去吃晚餐,然后讨论案情。今天就照着昨晚的练习,去了报警。Sarjan看了我的照片后,说摩托车是直路的,所以是我的错!他说horn不是必须的,是由骑士自己决定的。我说我有打讯号灯,确定对方前路没有车后,我才拐弯的,而且我已经拐进了一半,才忽然听到碰撞的声音,吓了一跳,过后才发觉自己陷入车祸里了。
拿了Sarjan的电话号码,因为他要我send照片和video给他做决定。事后他才要求我的license,我发给他后,再次强调我的前镜右边有裂痕,不是左边,而且我的车是前方正中间被撞的,所以我排除他走直路,因为我的车旁是没事的,而且前镜左边也完全没有事的。
希望他可以正确、公平处理这件事,还我公正和清白。我更不想还summon,RM300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