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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 23 October 2010

言论自由

言论自由是否存在?

其实,为什么我那么快又更新我的部落格了呢?因为我昨晚的post已严重地伤害到我的Luckygirl了。因此,这篇可以说是我的道歉启事或者解释吧!

也难怪她会这么想的,但是请相信我,里边的女主角绝对不是她。或许,即使是在我的世界里“Recca World”,我也不可以诚实吧!我只是想发泄心中的不满而已。我不再想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。

很抱歉。里面的女主角绝对不是妳。试想想,妳有利用我吗?妳有叫过我帮忙吗?妳有把我呼之则来,挥之则去吗?都没有!那,女主角又怎么会是妳呢?可能是太混淆的关系吧,但是我得尊重他人的隐私权,所以就不方便透露姓名咯!妳以为我不知道吗?妳是有遇到困难的,可能妳是不好意思开口,或妳有能力解决吧,所以妳才不告诉我罢了!我都知道,只是不想拆穿妳而已。同时,我也肯定妳的能力!凡事亲力亲为是好事,至少能够增添本身的经验。

今天醒来,就开了Facebook,顿时才发现我的post造成很多误会了!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!而我,则老是要事后一一地向误会者解释、道歉。无所谓啦,反正我都习惯了。但是,我也得到了启发,就是我们做人不可以太老实。即使是在自己的部落格,也要有所保留。

而这次误会的人竟然是我很在意的Luckygirl!我该怎么办好呢?要知道,得罪Luckygirl就意味着会走霉运了咯!哈哈,开玩笑的。因此,我当下马上在msn和sms跟她解释清楚,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回复我,真叫我急死了!你们知道吗?她是我在KL难得可以信任的朋友之一。我不想因为误会而断送我们的友谊!

还有,我也要为自己平反以下。是不是觉得我很滥交呢?哈哈,这就见仁见智咯!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,每一次的挫折都令我更成熟、稳健!这是我要谢谢几位前度绯闻女友的。哈哈。。。既然我的部落格总是造成许许多多的误会,我想,我可能会暂停一阵子吧!至少,要过滤过之后才写了。

其他人误会我,我没有关系,但是令到我在意的人误会,就真的是在茅厕里点灯--找屎(死)。哈哈,是否很有趣呢?这是我在“公主嫁到”里学来的。给在意的人误会真的很不好受,真是夫君扇风--妻(凄)凉。

我并没有埋怨的意思,因此妳不需自责。经过了这些事情,我才能够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里。我答应大家,以后我会收敛一些。将来的post也尽量简单,明朗化一些。我真的是怕了别人的误会,哈哈。。。

Buddy,如果你现在在马来西亚,那该有多好!我读了你的blog,也知道你遇到问题了,但是远在加拿大的你,我也束手无策。只有留言鼓励你了。不知几时我们才能重聚呢?对,我想起来了。几天前,我的朋友forward给我一则短信--如果2012年,没有世界末日,那我们就在2013年1月4日相聚吧,因为是201314(爱你一生一世)哈哈。。。很“好料”,这样也被他们想到。Buddy,不知道届时你毕业了没有,要不要在那时继续我们一贯的“饮茶”?我有很多心事要跟你说,你也是我最信任的人之一,就好比我也是你最信任的人之一一样。

不管了啦,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。我也不能做什么,现在唯有做好自己,完成自己该做的事。问心无愧就好了。其他的事,就听天由命吧。就好像刘伯温所说的“尽人事,听天命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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